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物业管理员资格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6-01-27
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物业管理员资格证-物业管理上岗证
培训安排
到合肥力合学校报名,报名成功、缴费成功。
培训介绍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组织《全国物业上岗位证书》培训考试,合格颁发证书。证书全国通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办、升级必须具备;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必备,物业项目招投标等。
岗位设置
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物业管理员
报名条件
1、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岗位证书》的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及物业管理员;
2、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电子照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考试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培训方式
开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岗位在线培训平台”学习帐号,在线视频学习,帐号终身有效。
考试形式
笔试或网上机考;成绩未合格两天后安排补考,确保通过。
相关费用
1、物业企业经理、项目(部门、小区)经理:1800元;2、物业管理员:1200元,费用含教材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等,中途不收其他费用;确保通过,不过退费。
证书发放
证书快递考生,也可持本人身份证来中心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