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建立“专家查隐患”长效机制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6-02-16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隐患就像定时炸弹,随时都可能发生事故。请专家深入排查并解剖“诊断”隐患就是要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不漏过每一个疑点,切实消除企业经营生产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大小隐患。此举是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来逼近企业由“管结果”向“管因素”、“管过程”转变的一种“助推器”。笔者为这种查隐患、硬叫真、强治理的做法点个赞。
建立由专家查隐患工作机制是安全监管方式上的一种创新。“自己刀削不了自己疤”企业自身开展各类隐患排查容易犯“大轰大嗡、大而化之,蜻蜓点水”等“误区”,走过场查隐患会埋下隐蔽性很强的深层次隐患。而建立第三方专家团队进入企业行使隐患深查细究监督权,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而进行问责,特别是对那些查出隐患承诺限期整治而无期限的企业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将专家检查与政府执法有机结合。作为企业如何应对“专家督查”?如何把查隐患促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行“发现问题就是成绩”和“发现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的隐患管理理念,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人、机、环境等因素进行分析,超前预防,全方位、多层次削减隐患,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必须建立应对的安全预案。
二要建立企业“隐患监督哨”。把安全生产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让岗位员工更加用心地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清除。而且,让群众监督还要把岗位排查隐患变成全体职工之事,充分发挥众人之智,增大了隐患查改的力度,更能使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彻底清除。
三要建立企业安全"专家智囊团”。重点对检查出的各类隐患进行评价、解剖,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将整改的情况进行验收,对没有整改的问题的有建议处罚权,有利于消除隐患治理中的“盲区”。强化隐患治理效果,企业应实行隐患首查负责制、隐患跟踪问责制、隐患整改负责制、重大隐患备案制的“四制”。只有让“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动态运行机制成为企业治理隐患的一种常态化,才能有效实现隐患排查、发现、承诺、消除的良性循环。
以上内容是安监局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培训各方面措施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