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做好全市汛期道路交通安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6-07-28

  为做好防汛抗洪交通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排查、整治、修复前期因山洪、滑坡、泥石流、漫水和垮塌造成的危险路段,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结合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皖交安联办〔2016〕15号)要求及我市实际,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托市政府道路交通联席办平台印发了《关于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合交安联办〔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排查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一是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层层落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迅速部署,确保层层落实,明确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措施,确保我市汛期道路交通安全及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二是落实动态排查,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公安交警、交通公路、安监、地质等部门及道路经营单位,重点加强对危桥险路、易漫水路桥、易积水和塌方路段,以及与河沟紧邻的浅滩路段的动态排查。结合隐患程度,分级标注,督办整治。根据辖区水情变化情况,增加执勤警力,提高勤务等级,加强对高速公路、国省道的动态巡查和定点检查,做到“三个严禁”三是加强部门联动,推进危险路段排查整治。各地对于前期因山洪、滑坡、泥石流、漫水和垮塌造成的水毁路段、漫水桥,以及遭受洪水冲击、浸泡的路段、桥基、隧道,要逐一建档立册,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充分利用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快推进相关公路危险路段的整治和改造进程。对我市今年年初排查出的38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处省挂牌、5处市级、29处县(区)级),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减速带、震荡标线类的安全隐患,以及易积水路段、易漫水路桥、塌方路段、隧道口的隐患整治;四是强化督导检查,加强交通安全警示提示。各单位要加强对汛期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整治工作检查指导,要成立督导检查小组深入一线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及时发布交通安全警示和交通诱导提示,介绍提示夏季、雨雾天气安全行车注意事项,提醒驾驶人安全谨慎驾驶。对因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中断的,通过新闻媒体或公路可变情报板、可变限速标志、车载电子显示屏,及时发布中断原因、正在采取的措施、预计恢复时间和绕行线路,方便群众合理选择路线出行,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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