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法》推动企业安全发展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6-12-01

《特种设备安全法》简介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于2013年6月29日通过,2013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分总则,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监督管理,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7章101条,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特种设备数量大幅增加。年均增长15%左右,而电梯年均增长幅度超过20%,全国电梯数量由2002年的35万台猛增到2012年底的245万台。电梯生产、安装和保有量位居世界第一。由于立法确实,监管不力,我国特种设备事故率仍然较高。总体上是发达国家的4至6倍。一些设备事故多发的势头仍未得到根本扭转。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将对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起到重要作用。

 

《特种设备安全法》重大意义

  《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向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又迈进了一大步。创新了监管工作模式。加大了对公共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力度,强化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了特种设备报废、可追溯和缺陷召回制度,并加重了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对有效预防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突出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法突出了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明确规定:在生产环节,生产企业对特种设备的质量负责;在经营环节,销售和出租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出租人负有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义务;在事故都发环节,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负责,并负责对特种设备的报废义务,发生事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种设备基本定义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条明确指出: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这些设备一般具有在高压、高温、高空、高速条件下运行的特点,易燃、易爆、易发生高空坠落等,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

 

《特种设备安全法》亮点解读

一、进一步完善了特种设备管理的制度

二、突出了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的两大原则

三、进一步完善了监管的范围

四、进一步明确了各方的主体责任

五、实现了节能和安全的完美结合

六、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可追溯制度

七、确立了特种设备的召回制度

八、确立了特种设备的报废制度

九、确立了事故赔偿民事优先的原则

十、进一步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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