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销毁作业安全要求
来源:合肥力合职业培训学校 时间:2015-12-28
烟花爆竹销毁作业安全要求
(1)操作人员需着防护服,装卸废药(品)时要轻装轻卸,不允许有拖、拉、抛、丢等行为。除现场操作人员外,禁止无关人员进入销毁现场。
(2)必须遵循“少量、多次、勤检查”的原则,一次处理不宜过多。如果分多批次进行销毁,每一次销毁完成后,需用水冲刷销毁点,两次销毁间隔时间不得少于30min,确无火星等安全隐患后,方可再次进行销毁。
(3)销毁时要注意天气变化,大风、下雨情况下不能进行销毁操作。
(4)需处理的废药应摊开在地面上成一条长带,药品厚度不超过单个产品的2倍。药品切勿堆聚,更不允许整箱堆放销毁,这样会形成强烈爆炸或殉爆,极易造成安全事故。处理时如发现药品结块,不能倒出包装内的药品,包括敲击、碾压,应选择浸泡或其他销毁方法。
(5)销毁时不允许直接用明火引燃药物,可选择电点火装置,将引爆点火装置与药品的一端相连,采用远距离操作;也可用安全引线和快速引线连接与药品的一端相连,点火销毁,采用此方法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时间让操作人员撤离到安全的地段。
(6)销毁完成后,对现场进行严格检查,并用水冲刷现场,确定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撤离。